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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电梯协会团体标准提案说明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申请电梯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提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秘书处提交《制修订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点击下载),并附相关项目草案及其相关说明。立项提案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电梯协会标委会任何成员均可以提出中国电梯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非电梯协会标委会成员单位和个人也可向秘书处提出立项需求。电梯协会标委会成员申请的团体标准立项将被优先考虑;

(二)秘书处可根据行业需求或政府部门的委托,由秘书处或秘书处委托电梯协会标委会成员单位提出项目建议。

提交立项提案时,应提交盖章或签字的《制修订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交WORD版,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code@cea-net.org。邮件的主题栏应为“【立项申请】+立项名”,其中“【立项申请】+”固定不变,“立项名”为拟立项标准名称,如:提案是希望对“电梯电磁制动器”进行立项,则邮件的主题栏为“【立项申请】+电梯电磁制动器”。

秘书处收到立项提案后会通过原邮件地址将收到信息反馈给提案单位或个人。请提案单位或个人注意查收,如长时间没有收到反馈信息,请主动联系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对新项目提案开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提案由秘书处提交至电梯协会标委会,通报电梯协会全体成员并在网上公示,对项目提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等进行评估,并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相应的提交截止日期分别是4月底和10月底,相应的立项投票表决,分别安排在每年两次的标准周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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